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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愛父母過於愛我的,不配作我的門徒;愛兒女過於愛我的,不配作我的門徒;不背著他的十字架跟從我的,也不配作我的門徒。得著生命的,將要失喪生命;為我失喪生命的,將要得著生命。」(太十37-39)
每年在受難節與復活節的當下,教會群體都會回望約二千年前耶穌的死與復活,思考十字架這副古羅馬刑具對今天生活的意義。從上述耶穌的一番話看來,對他來說,十架的意義明顯不止於前赴髑髏地被釘受苦的一刻,也是一種基督門徒需要效法的生活方式。
對不少人來說,今天的教會生活所追求的,可能是心靈的安舒、給子女的德育培訓、對父母的孝意表達、職場與人生的相濡以沫,團團契契,和和諧諧。必須指出,上述的人際美善與生命質素,在今天的現實生活裡並非理所當然,值得欣賞、珍惜和感恩,也見證基督的愛;但它們從來不會到一地步,先於捨己與委身,以及對耶穌道路的追隨,否則生命裡種種美好事物隨時會變質為只看重自己生命豐盛的自戀自義,最終還是失喪生命。這樣的問題,並不限於信奉成功神學,或是那些挪用教會人際網絡來圖利結黨的人,才會碰上。
關於捨己,關於失喪與得著,耶穌自己身體力行。在上十字架前的佈道歲月,耶穌的物質生活其實很貧乏,流離顛沛,連枕首的地方也沒有(太八20)。至於面對家人,耶穌明顯也不是今天「父慈子孝」的溫馨樣辦;當有人告訴耶穌他地上的母親和弟兄正在外邊等待跟他說話,耶穌說:「凡遵行我天父旨意的人,就是我的弟兄姊妹和母親了。」(太十二50)當然耶穌也不是忽略親人需要的;他在身釘十架之時,就親自將母親交託給門徒照料(約十九26-27)。只是,耶穌的生活方式和態度,在今天教會擺在講壇與媒體頻道的分享與見證裡面,又有多常見?
在論及「失喪生命,得著生命」的同一章馬太福音,耶穌呼召門徒,給他們醫病趕鬼的權柄,為了傳揚「天國近了」的福音(太十7)。這個天國,屬於心靈上和物質上貧乏的人,也屬於為義受逼迫的人(太五3-10,路六20)。在今天,面對貧窮無立錐之地的人,面對找不到意義走下去的人,面對因為堅守公義、堅持真相而備受迫害排擠的人,教會群體向他們所傳揚的,是一個怎樣的十架福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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